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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后,前妻拒绝前夫探望孩子,怎么办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5-10-20 11:38)    点击:480

 离婚后,前妻拒绝前夫探望孩子,怎么办?

  父母离婚,孩子是最大的受害者,无论孩子归属于父亲还是母亲,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利和义务探望孩子,对孩子进行关心和照顾。离婚后,前妻拒绝前夫探望孩子,怎么办?根据上文,前妻是没有权利拒绝父亲探望孩子的。根据《婚姻法》第三十八条是对离婚后父亲或目前探望孩子的规定。依据探望权的特征,只要父亲或母亲探望孩子,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害处,是没有权利阻止探望的。综上情况,夫妻离婚,前妻拒绝父亲探望孩子,于情于理都是不对的。

  离婚后,前妻拒绝前夫探望孩子,可向法院起诉

  夫妻离婚,前妻把孩子藏起来,前妻拒绝父亲探望孩子。这种做法是不对的。父亲可以进行探望权的行使。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,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。对探望的方式、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 离婚时协议。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根据约定行使探望权。如果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,前妻把孩子藏起来,拒绝父亲探望孩子,父亲可就抚养权探望单独向法院起诉,人民法院应予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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